第七屆台灣野望國際自然影展公益授權辦法
2017/7/14
一、目的:為推廣野望影展並保障放映影片之智慧財產權及資源公平分配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屆影展以「親子共賞」為目標,共同培養對於自然之喜好。每縣市原則上接受5個單位申請公開放映,含NGO組織、社區組織或者獨立策展人。本屆同時歡迎非營利親子共學團體申請內部放映。
三、參加方式:請先報名參加各地野望影展放映講習後,繳交放映企畫書說明放映方式(含地點與時間)與目標族群,經本社審核同意後,雙方需簽訂合作備忘錄。並配合野望影展主辦單位進行親子人數統計,加入策展交流facebook社團,分享訊息及回報放映狀況。
四、公開放映方式:
- 對外公開放映10場,且需有對外宣傳。
- 到校放映(含社區放映)10場,單一班級不得超過5場。
- 上述二者合計10場。
五、審核方式:由本社依照放映企畫書之內容、各地資源分配以及以往合作狀況作為原則進行審核,並通知申請者結果。